佛法之分宗判教 太虚大师 梵土戒贤、智光二家,及华土贤首、天台诸家,以一时门庭施设之方便,于唯一 大乘教所诠之自证境行果、化他境行果上,判教高下,致后人死守其语互争优劣,予 固不偏取之。而近人闻古者一音教之风而悦之,胶执“教一乘三”,亦有未可。盖同 一大乘教,特其所诠于境行果有偏重,或自证化他有偏重,虽偏重即为其殊胜之处, 而统计其全,则平等平等也,至大乘与余乘则不然、其所诠各有自乘之境行果,其能 诠亦各有自乘之教。乘既三,教非一;教若一,乘岂三?设云教属乎佛故一,乘属乎 机故三,殊不知佛不应机何有乎教?机不感佛何有乎乘?故应机三则乘三教亦三;感 佛一则教一乘亦一。若无机佛之感应,何论教乘之一三哉?故予意教之判当依乘之别, 乘之别、不别于后世,在佛应机而教兴时已别之;故诸圣教处处有乘别之明文也。 然乘之开合亦不一其说:有时总说为一,乘无别而教亦无判;有时分为大小二乘; 有时分菩萨独觉声闻之三乘;有时加人天为四乘;有时分所加人天为五乘。复有于三 乘加佛乘为四乘者,此则迷一大乘之因果以为二,出于后人谬计,为圣教明文所无也。 但今综佛法之大全以类别之,可别为三:一、化俗教,谓人及天等五乘之共教。二、 出世教,谓声闻乘等三乘之共教。三、正觉教,谓大乘(菩萨乘佛乘)不共教。初一 不离后二,而后二非初一能尽,若离后二,则成凡外之法而非佛法;前二不离后一, 而后一非前二能尽,若离后一,则仅凡小之法而非佛法。故此三乘教法,皆不离佛自 住之大乘也。兹表如下: ┌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┬─菩萨 │ │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├─独觉 │ │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├─声闻 │ │ ├─天乘 │ │ ├─人乘 大 三 五 乘 正 明诸法唯心义 乘 出 明五蕴无我义 乘 化 明因缘生果义 别 觉 共 世 共 俗 教 教 无上菩提为鹄 教 教 无余涅盘为鹄 教 教 生长善因为鹄 近人(见支那内学院各书)引金刚般若,佛令一切众生皆入无余涅盘之意,证明 其“乘三教一”,由仅知三乘共教之故耳。然三乘共教诚亦佛法之通相,据此以言教 一乘三,亦无不可;但更应知大乘别教·五乘共教,乃能至极而普应耳。兹更表如下: 贤首│ ┌艺术─┐ 天台│ 三 ┌收当┌ ┤科学 │ 三论│ 乘 │ │ │哲学 ├─人 唯识│─────大乘别教─────五乘共教┤ │ │儒教─┘ 净土│ 共 │ │ │回教─┐ 真言│ 教 └破谬┤ │耶教 ├─人天 禅宗│ │ │ │道教─┘ 南山│ │ │ └梵教───天 │ │ └ │ │ │ │ │地下种源──根────┼──本────地上枝叶 │ │ 地 皮 如一树然,由地上枝叶而望之,祗望至地皮之本柢而止,故可以三乘共教为通相 然三乘共教之所依,则又当在大乘别教。要之佛法以三乘共教为本干,大乘别教则其 根源也,五乘共教是其枝叶也,故应有此三教之判。 然唯识等大乘八家,则均以实相法界──即诸法唯心为根本,及妙觉佛果──即 无上菩提为究竟。以此根本义故,究竟义故,同一大乘平等平等。而就其集理起行之 特点以明其教理所趋重所祟尚之宗主,则昔于佛法总抉择谈中,尝大别为三宗,为表 如下: 空慧宗───三论───二空观慧───得此清净 ┌─唯识─┐ 唯识宗─┤ ├─诸法唯识───染净所依 └─戒律─┘ ┌─禅那─┐ │ ├─全体真如───自性清净 ├─天台─┘ 真如宗─┼─贤首───离垢真如───离垢清净 ├─真如─┐ │ ├─等流真如───生境清净 └─净土─┘ 此中律宗专指终南山道宣律师之律宗,道宣律师宗归唯识,及明藏识中种子为戒 体,皆有明文,故属于唯识宗。真如宗中禅及天台等之五家,细分之犹别有宗尚,今 就真如之广义言,诸清净法总名真如,故总曰真如宗。竟无居士谓当由唯识以进言唯 智,唯智即是此言之真如宗──予昔作三唯论,即谓唯性(今曰空慧)、唯识、唯智 (今曰真如)。宗是教理之主,指全部教理所祟尚趋重之一点而言;所以要有此一点 者,便集中全部之教理而总握之以起行也。凡教皆为诠理,凡理皆为起行,若非反博 归约,有以握厥总要,则泛览教理而行莫由起!若知为便令起行之教理集中点谓之宗, 则近人横分法相、唯识为二宗,诩诩以独能发前人所未发自矜者,可知其尚泛滥教理 而无所归,故不知法相教理所宗即为唯识也,盖平列偏明诸缘所生法若集论及瑜伽等 等,由立言教以明义理,乃能宗之宗相;而摄大乘、成唯识等,由集教理以起观行, 正所宗之宗旨。故以宗言,法相宗乎唯识,不应将能宗所宗之一法相唯识宗强析为二, 而正名定义但应曰唯识宗也。复就唯识以言,能唯是识(识言诠心心所),所唯(谓 简我法及持相性)即谓缘生法相及二空所显真如性,若但明一识谓之曰唯识,而离诸 法相性于唯识外别谓之法相宗,则尚何唯识可成乎!故不应离唯识宗别立法相宗。然 空慧与真如得名宗者,统诸法而集中于识,既可名唯识宗,统诸法集中于二空观慧, 亦可名空慧宗;统诸法集中于真如,亦可名真如宗。以此三宗概观诸大乘教理起行之 方便,则得其纲领矣。 三乘共教及五乘共教之分宗,不复一一。机感佛而兴教,故依乘以判教。理集要 以起行,故依教以分宗。判教分宗,如是如是! (见海刊五卷五期)